报料:梅圳有一建筑物横跨在河道上!
网友提出一个相当奇怪的问题“河涌之上能有建筑物吗?”小编也被他的疑问搞懵了,河涌上的建筑物不就是桥吗!答案是否定的!原来,TA最近发现梅圳社区旁边一五金店竟然横跨在河涌之上,同时,报料网友怀疑该建筑物违建及它的安全性。于是,小编沿着网友指示的地点一探究竟。果然跟网友描述的情况大致相同,一间五金店赫然横跨在河道之上。
笔者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引述案例:去年9月12日,安徽省岳西公路路政依法制止国道105线一处违章搭接施工:9月12日,岳西公路分局路政科路政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响肠镇请水寨村一村民在G105线K1280+700处岳西响肠段民众桥旁修建房屋,经现场勘验、询问调查,该当事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施工,侵占河道,并违章搭接到桥面护栏10余米,影响泄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路政管理人员告知其违反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条款,要求当事人立即撤除违章搭接桥面护栏建筑,经过耐心教育,当事人知道自己违反了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后,停止了现场搭接施工,并对已浇筑的部分现场进行了撤除。随后,路政执法人员将相关情况对当地政府进行了报告,并就影响泄洪情况书面函告水利等部门,请求根据部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