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男子卖口罩诈骗42万获刑8年
2月27日,经顺德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假借销售口罩名义,诈骗41.2万余元,被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据悉,这是疫情发生以来,佛山市查办的金额最大的涉疫情诈骗案。今天男子被判刑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 图片来源:顺德新闻网)
案件回顾:2月3日,做医疗器械生意的彭小姐,受他人委托采购口罩,因急于求货而轻信微信好友,在没有仔细核实对方资质和货源真实性的情况下,支付了42万多元货款,直到2月6日上午10时,对方无法提供货物而事情败露,并将彭小姐拉黑,彭小姐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市反诈骗中心迅速与顺德区局启动快侦快破工作机制并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研判确认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清远英德出没,立即组织警力连夜前往英德抓捕。
当晚22时许,在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指导下,在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和英德市公安局的通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克服疫情期间入村实施抓捕的困难,在英德市横石塘镇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现场起获手机2台、银行卡2张、人民币32.5万元及美金3千元。李某当场对其利用涉情诈骗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佛山警方仅用12小时侦破这起重大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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