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这些区域禁养烈性犬!违者最高每只罚五千
@九江街坊们,在这些地方养犬将受到严格规管,违者或被处以最高每只五千元罚款。《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今年5月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南海区日前配套公布《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对区内七个镇街的多个片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进行明晰划分。
九江镇
北至新堤西路、南至江滨路、西至誉江华府、东至富力西江十号。
上述区域所提及的道路路段指道路沿线两侧的第一排建筑及沿途物业小区。
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全市烈性犬犬种共27种,具体如下:
除受规管犬种外,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要注意
●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
●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者装入笼内;
●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
●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违者或被处以最高每只五千元罚款
违反条例中所规定的,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来源: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个禁养名录啲字一塌糊涂睇唔清,我想问想养只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家狗)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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