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的无证违建,现在变成围敝,没有城乡规划建设施工许可证,任何建筑体都属违建!相关部门不清楚吗?
希望正义只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法律法规在经济社长眼中形同虚设!
在这里消消气还可以,依法依理解决问题就不要指望。收声啦!留番啖气暖下好过。在这里反映冇用㗎,有关人员只看的是报喜,只听的是赞歌。分分钟删你帖,禁你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楼主,要知道法律都是人为的,法律有漏洞,有上下限。正所谓官字两个口,人是生的,法是死的,官大可以左右法律,你懂吗?把官得罪了,三年都会麻烦你,除非你移民了。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你应该懂的,不喜勿愤。
多谢赐教! 遇到不公平就要站出来**,那怕作用不大,也不能任人欺压而默不作声!
“那怕作用不大,也不能任人欺压而默不作声”!楼主,就算人家违建,究竟欺压你甚么?你认为人家手续证照不全,属违建,你要走正当渠道,可以拿出证据实名到有关部门反映,我告诉你,这论坛不是投诉反映情况,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消消气还可以,你一旦违法违规还是要论罪的。如果人家不属违建,你会惹得一身蚁。相信村里法制观念高,伸张正义的人不止你一个,唯独声气最多是楼主,令人不解。是不是“违建”与楼主有利益冲突?如果出于私心就不好说了。请楼主三思,权衡利弊。就当我说话多余,不喜勿噴。
政府部门已受理,是集体物业,属旧蚕房改建(地证屋契齐全)。只是欠报建手续,补办后再施工就可以了,搂主无需出言这么重,原则不要提得这么高。欺压了谁?谁不作为?楼主该检讨了。
集体物业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与周边四邻协商解决?集体物业就可以无证违建抢建?法律法规只对个人不对集体?
开初我还以为楼主是“护法先锋”,伸张正义的好漢,现在看清了“违建”与楼主有利益冲突,要人家宿入10米甚至30米更多才合楼主意思。楼主为一己之利而发帖,还说人家欺压,还说部门不作为,对经济`社长多次通过网络人身攻击,这筆账要算。楼主太可耻了,犯众僧,过街老鼠。经济社按规定改建,补办好所有手续何需要与你楼主协商?楼主盖房的时候又有没有跟别人协商?楼主嚣张一时,犯众憎一定寸步难行。回头是岸,楼主须觉醒,不要一错再错,尽快赔礼道歉,争取谅解才是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