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用户JW50469 发表于 2021-1-19 08:38 AM

申请删除“寻人启事"帖

本人以和对方达成协议,请求删除原贴,谢谢九江论坛!!!

追风膏 发表于 2021-1-19 11:00 AM

论坛不是法庭,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一切言行,文责自负。

十分过瘾 发表于 2021-1-19 10:55 PM

成日见类似尼D涉及金钱纠纷的帖,发了又叫删帖,都唔知想点

清水虾 发表于 2021-1-20 02:49 PM

社区论坛,有一个“论“字就是让人发言,让人议论。又有一个“坛"字,即是一个平台。让人在依法依规下,摆事实讲道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道德为准绳。各抒已见,伸张正义,维护公平、维护法纪。该说的还是要说。平民百姓也能在论坛公开与省台名嘴郑大哥、卢大哥和海南台主持人评理。社区论坛在法律法规下保持中立,也是道德所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申请删除“寻人启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