璜矶荣下村违建引发法律诉讼,谁才是说了算的?
各位街坊还记得九江社区论坛发布关于九江璜矶荣下村屋被打桩震裂?一贴吗?后续来了:一年多之后,网友称与违建施工方引发的主要争议,在于地基打桩时产生的震动是否就是导致房屋部分开裂的成因。网友补充说,郭某某在被政府管理单位裁定为违建后却依然继续施工,导致其房屋靠近违建物的一侧多处出现开裂,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在村委和相关管理部门一直得不到合理解决后,受害方最后选择诉至法律!
网友说,就此事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于2020年5月份立案,经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后,本案于今年7月2日开庭审理,法院判郭某某十日内需支付相关总费用的80%,即四万二千一百六十元。据悉,被告方对鉴定机构内容提出质疑,现正上诉中,所以暂未向原告支付该笔费用。
据了解,一年多来,屋主就隔壁的违建,多次向政府设立的平台投诉,希望能尽快拆除对ta房屋造成影响的违建物,平台却以短信方式回复,“因进驻机械困难,所以未动工拆除,璜矶社区正积极解决机械进入问题,执法办将继续加强并督促进度,下阶段加快拆除该钢架。”
有璜矶荣下村街坊表示,进入违建构筑物的巷子有四米宽,旁边也有一大块空地,也不知道璜矶社区需要什么机械才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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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透露,现在关键就是璜矶社区的取态。璜矶国土员表示不清楚,要等领导回复,截发稿为止,未接到璜矶社区的回复。
另,原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之一,要求被告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法院给出这样的回复:该钢结构工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属于相关执法部门行政事项权限,不属法院处理范围!
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在关键就是璜矶社区的取态。
另,原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之一,要求被告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法院给出这样的回复:该钢结构工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属于相关执法部门行政事项权限,不属法院处理范围!
这两段话有矛盾,建议重新编写。前一段指出一个村民组织可以左右的事情,下一段又写只有执法部门才有的权限。 手机用户nQ90926 发表于 2021-8-5 08:42 PM
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在关键就是璜矶社区的取态。
另,原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之一,要求被告自行拆除违章 ...
矛盾确切存在现实生活中,所以既可相互推诿不作为,也可独立担当处理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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