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百度 发表于 2021-8-12 05:22 PM

声 明

2021年08月10日,我司关注到“九江社区”的网站上,一名为“lys枫”的用户发表了一篇名为《嘉裕集团的新居物业最差》的帖文,该帖文内容与我司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已对我司的商誉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我司现就该帖文作出如下声明:1、帖文中所提及的“新居业物管公司”并非嘉裕集团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2、如嘉裕华轩业主认为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管理问题的,可自行决定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操作可咨询相关部门;3、帖文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误导广大群众的行为,已对我司商誉造成不良影响,我司将保留对发帖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佛山市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NHMY 发表于 2021-8-13 10:27 AM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直接追究算了

lyx枫 发表于 2021-8-13 10:36 AM

1.我所住的小区就是你们嘉裕旗下的小区,物业一开始就在的,难道由我们业主指定的?2.该物业管理存在的管理情况,我只是发表出来,换不换是另一件事 3.我所说的均是我经历的,属实

lyx枫 发表于 2021-8-13 01:57 PM

既然你报了嘉裕华轩出来,那我就直说了,嘉裕华轩是你们嘉裕集团的,新居物业是你们招进来的,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我指出物业的问题,虽然你们涉及到了很无辜,但是一下就是上来追究我的责任,而不是沟通处理让我心服口服删帖,这就是你们嘉裕集团的文化,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有问题只会扔皮球让我们自己解决,你收钱的时候就这么爽快了。要追究?我只是陈述的客观事实,还是让法官判我有没有言论自由?

文星星 发表于 2021-8-16 02:37 PM

我是看热闹的,声明可否纸质加盖公章?随便打几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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