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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小常识
发表于 2021-9-23 09:08 AM
福建莆田处罚两名泄露个人信息的医疗人员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处罚了两名医疗业相关工作人员,陈某某(女,34岁,笏石镇北埔人)及曾某某(女,30岁,荔城人),两人在社交网络群组发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及其密接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传播内容包含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及近期行程等隐私信息。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对二人均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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