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梅圳社区某管理人员知法犯法
九江镇梅圳会龙村旧村一巷河涌边,社区某管理人员知法犯法。第一:长期占用经济社公共土地,在河堤边围起来长期霸占,损害其他村民同等使用公共资源权利。
第二:还在河涌河堤上违法建房。占用公共土地,损坏河床结构安全。
第三:生活污水和粪便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到河涌,污染生态环境。
第四:在住宅区河堤边养家禽,严重污染环境。
第五:楼顶和阳台搭建铁棚等建筑物,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已经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这些情况,7月19号反映至今,一直没有相关部门反馈,跟进和处理。
期间一直催促,至今也没有相关部门处理以上反映的问题。
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和包庇行为??
自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请相关部门彻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第一点
第二点
第三点
第四点
第五点
版主:kingson_chen,审核:认证管理员,巡查:管理员U
严查官官相卫,严查保护伞,扫黑除恶,还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如果这样都不算违法,其他老百姓是不是一样可以效仿 随意占用公共地方? 如果这样都不算违法,就问下相关部门是不是其他老百姓也可以效仿,随意占用公共土地,阻挡河涌航道,随便排污! 正义的老百姓们顶起来 先在自身寻找问题,再去管他人!看不得别人好而去反驳他人! 你是急了吗? 你做党员久带头为非作歹吧 哈哈哈 有人急了,哈哈看你党员怎么做。历史性问题了解一下 法律法规了解一下。法盲 第一:破坏河床?难道其他人就无破坏?
第二:请问农村哪一户人没有在河边洗东西?请从自身家庭做好,做好自己,再投诉
第三:养鸡就说污染环境?请问养蜜蜂的叫什么?
第四:知法犯法?夸大其词!真可笑! 1.论坛地址不属于公共地方;2.河堤上没有违建房屋(历史远久房),也不属于公共资源地;3.生活污水、粪便没有排放到河;4.家禽养殖自家食用非商业性质;5.重大危险不是他说了算,有安全机构,搭建铁棚等,等不属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