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沙头朗星一事主,接到电话自称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局“马星警官”,称在案发现场有事主的身份证,与洗黑钱一案有涉嫌。并要求事主独自一人带耳机保持通话,其涉嫌违法行为需要验证其资金来源,要求添加事主QQ进行调查。骗子将所谓“公文”发给事主,期间不断恐吓事主不能告诉任何人。对方要求事主下载某借贷软件,从借贷软件借钱后,下按照对方指示将银行卡内钱和借贷软件借贷的款项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事主转账19999元后,再联系对方时,发现被对方拉黑,而拨打电话过去,对方的电话已无法接通,事主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防范要点】
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等形式办案,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远程转账汇款!
来源:沙头社区民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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