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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高速桥底划停车位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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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9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接网友报料,称上东前进工业区高速桥底空地,从本月初起划位收取停车费,网友说,车位按月收费,每个100元,附加条件是需一次性缴交半年或以上,网友留意到停车位出租方是“东兴社龙船会”,对以龙船会名义出租高速公路桥底物业,表示质疑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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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士透露,网友所反映的高速桥底停车场,附近是工业区,受管理办法影响,工业区内车辆乱停乱放严重,致道路经常出现阻塞,经济社曾向园区发出公告,要求所有车辆不得停放在工业区的消防通道上。该名人士说,为了寻求园区停车难的解决办法,经济社把高速桥底规划了一些停车位,按附近厂企需求来分配停车位。知情人还表示,只要地块所属单位没有异议,这不失是个折衷的办法。说到经济社将停车位设立收费标准,知情人透露,上东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但可以肯定的是,龙船会属东兴经济社,其出发点只是想办法为附件企业解决停车问题。
据悉,九江还有其他社区遭遇同样问题,现时镇内主推提升、利用公共空间,而且不能再以锁车罚款自治,这令各个社区对整治乱停放现象似乎束手无策,然而社会车辆日益增多,但道停车位严重不足。所以,通过利用闲置空间,投入资金规划停车位,对村民及外工进行外租形式的管理,这样既可收回规划成本亦能解决停车难,更能令脏乱问题得到解决,可谓一举多得。

据网友反映,该桥底贴有“桥下土地属国有资产,侵占违法”的字眼,下款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南环分段分公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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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法律相关人士认为,公路桥下空间不得非法出租,如擅自出租的,合同无效,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将高架桥下的闲置空间施划为收费停车泊位,或被辟为临时免费停车场地,在一些大城市却有先例,也得到不少市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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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9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
理论上这地已被高速公路公司征收,使用要得到高速公路公司同意,并签订合同,而且高速公路下面和旁边开发使用,好象还有很多法律和法规的强制要求
还有,如果吾好彩出左事,安全责任谁负?安全责任人是谁?
笫三,收费得到物价局同意并备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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