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南海县第五区土地丈量发证委员会成立,九江开展分地和颁发土地证工作。
照片显示的契税缴款通知书,是1952年2月28日由当时的征收契税的机关:南海县人民政府契税征收处发出,应缴纳房屋契税的是位于九江当时的太平东路关帝后街12号的陈姓户主,房产税价位102750500元,税率6%,应纳契税为6165000元。盖有代收税款的南海县人民政府九江契税驻征站公章及当时南海县县长吴镇乾私章。
另一照片显示的是上述房主办理房产契纸而缴交工本费的收据,所收金额为5000元。收据上加盖房产户主两人的印章及南海县县长吴镇乾、主办人陈某的私章。(注:内容中所提及的白契,是指清代和民国初期,房地产契约俗称“白契”,至民国22年即1931年,省民政厅发给不动产登记确认证,俗称“红契”)
1953年进行房产登记,其后进行过多次换证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