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期,九江仍有水路运输服务,借助内河涌的便利,主要运送砖瓦木石等物资,负责承运的单位是九江民船轮运组。通常由搬运人员在起运地将旧砖等物资人力担落船上,船到目的地后再用人力将其担至最终使用地,运费和担工一并结算,上述的这种服务费该行业称为儎脚,完成运输工作后,由承运单位开具收款凭证。
图示的收款凭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收据,而另一种则为正式发票。至于什么情况下开哪种凭证,仍需考证了解。
普通儎脚收据正面盖有“南海五区九江镇民船联运小组”圆形公章(上有船锚图案);背面加盖椭圆型“南海九江镇民船轮运组统一收据”印。
而正式发票上则印有“南海县税务局统一发票专用印”图案,加盖“南海五区九江镇民船联运小组”圆形公章,背面另盖有“南海九江镇船民XX民船轮运站运输证”之大印章,估计是等同现在的准运证。
每张收款凭证上均显示承运的民船船主印章,所有参与承运的船只均接受民船轮运组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