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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201854〕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九江临港国际产业 社区河清二村片区土地征地拆迁的通告
为推动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以下简称“临港社区”)的改造提升,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招大引优”,推动产业聚集,现就临港社区河清二村片区土地征地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土地位置及范围:征收土地位于九江镇临港社区辖区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征收面积:本次征收土地面积为930.87亩。 三、土地权属: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土地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村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四、九江镇临港社区河清二村片区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委托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五、有关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申请; (二)土地、房屋用途变更; (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申请; (四)土地、房屋的交易和抵押;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七)入户申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回迁、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的除外。 上述暂停办理事项至签署土地征收协议书当日止。 六、违章建(构)筑物及本通告发布之后,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或抢栽抢种农作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附件: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河清二村片区土地征地拆迁范围示意图
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河清二村片区土地征地拆迁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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