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昨日向社会发出告知书,劝喻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暂缓返回九江!
全文如下: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避免因人员跨省无序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相关要求,现就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人员暂缓返回九江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现仍身处重点地区的人员,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未有下达最新通知前,暂时一律不得返回九江镇。
二、辖区内全体企业未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不得通知其员工从重点地区返回本镇上班。否则,视为未达到正常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用人单位如私自要求重点地区员工提前返回的,将依法追责,并纳入单位诚信档案,取消其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和评优评先的资格。
三、从重点地区返回九江的人员,一律需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拒绝、阻扰。如因不配合影响全镇疫情防控大局,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拒不执行省、市、区、镇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对于不遵守本通告要求瞒报行踪、提前返回的重点地区人员,如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镇党员、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从重点地区提前返回的,移送镇纪监部门依法依纪追责。
六、各中小学(含幼儿园、各类托管机构)涉重点地区的师生,在未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复学通知前,暂时一律不得返回九江镇。
七、辖区各类出租屋业主必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核实租客信息,劝导重点地区人员暂缓返回九江。从重点地区提前返回的承租人如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将对整栋出租屋实行强制隔离。
八、住宅小区必须强化小区出入检查,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落实“四查”措施。物业公司未按要求逐一通知到位造成重点地区住户提前返回的,或者没有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报告返回人员情况的,记入其诚信档案,依法给予降级、取消投标资格等相应惩戒措施。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须加大管控力度,属地村(居)、镇属工业园要积极发动住户、党员、楼长、义工、志愿者等做实小区管控工作,不得放之任之。
九、旅馆、公寓、钟点房等经营者要强化管理,不能容留重点地区人员入住,一旦发现严肃处理。若重点地区入住人员出现确诊为新冠肺炎的病例,将追究经营者相关责任。
十、对于遵守规定延迟返回的重点地区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酌情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十一、鼓励全镇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踊跃举报身边擅自从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24 小时举报热线:86507899),共同守护九江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我们衷心希望,目前仍在重点地区计划返回九江的人员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齐心协力与我们一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期待着在胜利后与你们相会在九江!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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