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处以60万元的罚款。据中国证监会网站5月14日的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禁止市场准入决定。
决定责令康美药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处9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处10年以上证券市场终身禁入。
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查处,同时,中国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巨额营业收入,虚增货币资金。
康美药业将不符合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用于非经营性用途的情况。上述行为导致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地进行财务造假,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
中国证监会发现案件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集中力量查处,并持续公布执法进展情况。
疫情期间,采取多地点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方面的陈述和论据,按照法治原则从严、从严、从快处罚。
中国证监会重申,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最基本的市场纪律是依法诚信经营。
一些上市公司无视法律法规,实施财务欺诈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不良行为,相关中介机构不履行职责、不勤勉工作,严重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此,中国证监会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廉政记录等问责制度,打击金融欺诈等行为。
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欺诈等违法证券的成本将大大增加。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的民事诉讼请求,付出更高的代价。
希望广大上市公司引以为戒,坚守诚信底线,相关中介机构回归岗位,共同帮助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准确监管执法,坚决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作用。
中国证监会此前公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宗罪”,去年8月,中国证监会向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通知书》,根据《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通知书》,康美药业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康美药业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
二是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
三是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
四是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要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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