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福州一老农陈伯以122.5元的价格,买下了邻居菜地里的35公斤芹菜。再转卖给蔬菜批发商行,获利14元。某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了7.5斤芹菜。隔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该批次芹菜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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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不仅没收了老农违法所得的14元利润,还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由于其未按时缴纳罚款,且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同年12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催告,并追加了5万元罚款。如此一来,这70斤芹菜,就让该老农背上了总计10万元的罚款。陈依伯无力履行,市场监管局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闽侯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经审理认定,老农并非职业菜贩,不仅是首次违法且获利金额较小。在此过程中,老农也不知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基于此,法院认为应当依法予以减轻或不予处罚,同时驳回了市场监管部门强制执行的申请。随后,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复议,再次被驳回。
综合:海峡网、福州日报、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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