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江门马某未经批准在广西贺州市钟山县非法购入画眉鸟一只,并在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蓬江区荷塘镇住所内饲养他人赠送的另一只画眉鸟。近日,经司法鉴定,两只涉案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总评估价值人民币1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修订)》《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等规定,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处理如下:没收全部涉案活体鸟类;对非法人工繁育行为处以野生动物价值1倍罚款,对非法收购行为处以8倍罚款,合计罚款4.5万元。
来源:蓬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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